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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工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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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010
办事指南
办事项目描述

工伤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环节。

办事机构
  • 机构名称:人事处
  • 咨询电话:58139599
  •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5
  • 受理人员:张依婷
  • 受理人工号:20091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接待时间:工作日时间内均可办理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


携带材料及表格

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3.劳动合同文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期限: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报告人事处,开始进入工伤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查询方式

可登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线上查询或拨打12333/12345进行电话咨询。


投诉监督方式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