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3.劳动合同文本(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程序: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期限: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72小时内报告人事处,开始进入工伤办理流程。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可登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线上查询或拨打12333/12345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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