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条例》的要求和《上海建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9日前完成本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学生的审查,填写《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查决议》(附件1)和《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士学位审查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报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联系部门: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孟晓龙;联系电话:58137892)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查决议
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查决议.docx
附件2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士学位审查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
上海建桥学院XX学院学士学位审查通过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