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专任教职工
1.录用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
4.资历、资格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5.体检合格证(三个月内)
6.近期一、二寸照(免冠白底正面彩照)各一张
7.建设银行卡及复印件(自行办理)
8.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
办理程序:
1.教职工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
2.人事处收集材料,开通工号及办理录用手续;
3.教职工按办事流程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正式入职一个月内签订《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或《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劳务协议》,劳动关系人员办理社保手续。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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