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试用期结束之前需调入档案,离职后需办理转移档案的手续。
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
调档办理程序:
入职手续完成之日起至试用期结束之日前,需将档案转入上海建桥学院保管且开具调档函;
档案转移办理程序:
自离职手续完成之日起,需将档案转移至下家单位(需下家单位开具调档函)或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促进中心。
核档办理程序:
具体事宜一人(事)一办理。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