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可以通过人事处办理退休。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原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填写《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本人签名确认;
5.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以人社局认定为准)可以申请一次性“专加”养老金,具体情况一人一办理。
办理程序:
1.办理退休前一个月向人事处提交材料;
2.人事处于退休当月递交材料至人社局窗口审核;
3.下月起领取养老金,劳动关系终止,“五险一金”停缴;
4.退休下月办理企业年金提取手续。
办理期限:
按实际办理期限为准。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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