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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专职教职工
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上传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等材料。
2.培训完成,递交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培训小结等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年初填写《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由学院汇总提交至人事处备案;
2.申请人从信息门户进入“进修培训申请”,填写申请内容;
3.所在部门负责人在网上签署意见;
4.人事处审批;
5.校领导审批;
6.培训完成,申请人将培训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人事处;
7.原则上培训时长超过1周或培训经费超过3000元,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予报销。
办理期限:
根据流程办理
不收费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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