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5〕24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SJQU-WI-JW-602(B0)
《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A3)
《学位评定委员会议题审议表》SJQU-QR-JW-611(A1)
《拟授予学士学位审核名单》SJQU-QR-JW-616(A2)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签到表》SJQU-QR-JW-617(A2)
《办理学业证书申请表》SJQU-QR-JW-618(A2)
《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5)
《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SJQU-QR-JW-629(A2)
《学生结业、延长学习年限确认表》SJQU-QR-JW-630(A1)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5年6月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