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和拟聘人员
具备劳动关系的专职教职工和拟聘人员
1、6月底7月初申请人持《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法概论》考试合格证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提出预报名申请。
2、下 半 年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 符 合 申 请 条 件 的 教 师 登 陆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一 网 通 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
1、每年2次在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报名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三门课考试(个人自行申报);
2、6月底7月初申请人持三门课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提出预报名申请;
3、暑假前人事处将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报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4、9月中旬申请人网上自行报名;
5、9月下旬申请人到人事处(图书馆S405)递交材料;
6、10月初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完成现场确认,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证;
7、11月份申请人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体检;
8、12月份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发放高校教师资格证;
9、人事处相关负责人领证并发放,且将申请表(密封)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归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办理期限:
根据流程办理。
不收费
【国家法规】教师资格证条例﹝国务院令188号﹞
网上查询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